对方是持照的私家侦探,这种人通常会在法律边缘游走,而非公然违法。他们有办公室、有客户记录、有律师,属于体制内的灰色职业者。
对他们动用更彻底的手段,事后必然反咬一口:对自己提起刑事诉讼和巨额民事赔偿诉讼。
另一条路是由律师出面,以非法跟踪、侵犯隐私等名义向他们发律师函,威胁提起民事诉讼,索赔天价赔偿,旨在让他们破产。
或者找政客解决,威胁向纽约州监管机构举报,要求吊销他们的从业执照。
这同样是有效的方式,但侦探的雇主身份不明。
这两条路等于把矛盾公开化,其雇主可能会警觉,并采取反制措施...
法律和政治资源?对方很可能同样有,且不弱于自己。
干脆杀人灭口?
那不是真成黑手党了?
不值得,也太过了。
可就这么放了?谁知道他们跟踪了多久,拍到了什么,又汇报了多少?
而且,不揪出背后的雇主,就像暗处有双眼睛一直盯着,如芒在背。
他沉吟片刻,一个主意渐渐成形。
“当然要继续。一定要把他们的雇主挖出来。不过,方法可以……文明一点。”
他看向哈维:“让安东把把他们带到哈德逊河谷的厂区去。路上让他们看到厂区外围的警示牌,还有巡逻的安保人员。那边不是有军方派来的代表和质检人员常驻吗?安排一下,让那两位侦探先生,‘偶遇’一两位穿着制服的军方人士。”
“然后告诉那两位,”林恩继续完善他的计划,“我现在有理由怀疑,他们受雇跟踪我,真实目的并非简单的八卦绯闻,而是企图刺探受《国防生产法》保护的高度敏感信息。他们可能被外国情报机构利用,或者本身就是商业间谍。